拉姆雷克撒 作品

第一千四百五十九章:華納海姆淪陷(求月票!!!求訂閱!!!求推薦!!)


“短時間內,你是回不去了。”

托爾抓抓頭髮,然後一屁股坐了下來,然後抓起面前的酒瓶,咕嚕咕嚕就幹了。

“哈~”接著就將手中的酒瓶狠狠的砸在地上。

小蜘蛛彼得以為托爾是借酒消愁,於是趕緊安慰:“不用擔心,那個什麼海姆達爾,一定會盡快修好彩虹橋的。”

托爾點點頭:“我知道啊。”

“那是人家阿斯加德的習俗,喝酒就要摔酒杯。”凱瞟了一眼彼得,繼續把玩手中的雷神之錘。

小蜘蛛彼得愕然的看著托爾。

托爾點點頭:“我現在雖然擔心,但彩虹橋壞了,我也沒辦法,與其大喊大叫,還不如坐下來休息下,養精蓄銳,下次碰到海拉,我絕對……不會輸的!”

他習慣性的吹牛,喜歡喝酒的男人一般都喜歡吹牛,在阿斯加德酒館,你不會吹牛,你還不如回家找你媽媽喝奶。但他馬上想到海拉那可怕的戰鬥力,覺得這個牛還是稍微收一收比較好。

阿斯加德人吹牛和地球人一樣,就是胡侃,不怕被拆穿,只要臉皮厚就夠了。

不會輸……已經是吹了很大的牛了。

“那個我不是在擔心這個……我是在想,你們每喝一杯酒,就摔碎一個杯子,那……你們豈不是要浪費很多杯子?”

托爾雙眼圓睜,一時間居然不知道該怎麼回話。

神特麼浪費很多杯子!

不過……說起來,好像真的是這樣吔。托爾想到自己這些年摔掉的杯子,雖然一個杯子不值錢,但想想自己幾千年來摔掉的杯子。

嘶!

積少成多,那也是一個非常可怕的數字。而且這還是自己一個人,要是加上阿斯加德其他人呢?

那簡直是一個天文數字。

托爾突然想到了一件事,那時候他和簡還在地球談戀愛。有一次他們逛街看中了一款鑽戒。阿斯加德不流行鑽石……畢竟這玩意除了割玻璃,壓根沒有任何作用。華而不實,阿斯加德更喜歡有顏色的寶石。

結果也是那次,他知道了,鑽石之所以會那麼貴,其實源於一場騙局。實際上它的價值並不高。

那麼喝酒摔杯子,會不會也是一個騙局呢?畢竟好好的喝酒,為什麼要摔杯子呢?

難道這都是杯子商人的陰謀?

這麼一想,托爾又想起來了,阿斯加德最賺錢的商店,不是武器店和酒館,而是杯子店!

為什麼自己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?

托爾摸著下巴,真的去認真考慮自己到底浪費了多少杯子。

嗯,以後我當國王,就禁止這種浪費行為!

托爾如此下定決心。

這邊托爾還在暢享自己作為國王之後的場景,這邊突然傳來大呼小叫的聲音。

托爾這才抬頭看去,發現,凱正在揮舞著自己的錘子……曾經是自己的?

當然這不算什麼,托爾知道凱能揮舞雷神之錘。

真正讓一群人大呼小叫的是,他發現,雷神之錘的碎片居然隨著凱的揮舞,像子彈一樣飛來飛去。

嗯,形象一點的比的話:魔刀千刃。

對,和那個很像很像。

那些碎片可以被操控的飛很遠,然後再飛回來重新組裝成完整的雷神之錘!

凱發現,這玩意比之前要好用!

別的不說,這玩意甩出去,絕對能把敵人嚇一跳!

凱還開發出了新玩法,比如用雷電將錘柄和那些碎片連接起來之後,它就變成了一根鞭子!

還記得託尼曾經有個敵人,叫什麼,凱已經忘光光了,警方給他的外號非常有趣,凱記得,叫喪鞭。乍一聽還以為是香港社團在美國這邊立棍了,喪鞭——喪彪,很像。

這傢伙的武器就是兩條通電的鈦合金鞭子,那玩意很厲害,隨便一鞭子就能把一輛汽車噼成兩段。

當然厲害什麼的,都無所謂,關鍵是帥!

可惜,凱不會玩鞭子。

鞭子這種奇門兵器,一般人根本玩不轉。必須專門練過才行,恰好,凱不會……

但現在不需要擔心了,雷神之錘可是高檔貨色,不需要專門練,它自己會根據使用者的心意來運作。

托爾長大了嘴巴,心中陡然一痛。

以前你都不是這樣的!

居然被別人這樣玩!

活像一個被小黃毛牛頭人的苦主。

明明是我先的!

可惜現在雷神之錘不鳥他了。

看著彼得大呼小叫的想要試試,托爾的心再次揪了起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