拉姆雷克撒 作品

第三百五十四章:幕後黑手(求收藏,求推薦,求月票)4600字求推薦!!


結果凱剛剛走過拐角露頭,就被一連串子彈打的縮了回去。裡面的人全在入口堵著,只要有人敢露頭他們就立刻開槍。看到這種情況,凱知道不能強攻,那樣會得不償失。於是他對其他人打了個手勢,讓他們不要過來。既然他們不肯出來,那就不怪他不客氣了。

等到所有人都找好了掩體之後,凱從戰術背心裡拿出了三顆震撼彈。

在船艙這種面積狹小,封閉的環境,像震撼彈這種非致命性武器的威力絕對夠勁。凱拔掉震撼彈上的插銷,靜置了幾秒之後。

“Fire in the hole!!!!”

當三顆震撼彈出現在那些匪徒面前的時候,一群匪徒都懵逼了,他們並沒有看出那是震撼彈,還以為是警察打算把他們一鍋端,用手雷呢!於是一個個趕緊四處找掩體躲避!

特別是那些手裡有炸彈的匪徒,更是滿嘴的髒話往角落裡躲!這要是引起了殉爆,那誰特麼也別想活!他們想不通,到底誰是悍匪,現在的芝加哥警察都這麼不要命的嗎?

結果他們還沒有躲好,震撼彈就爆炸了。

震撼彈爆炸並不大,只是會引起強烈閃光和170分貝左右的巨大噪聲。由於人眼的視覺細胞有畫面停留效應(電影就是依靠原理,使多個畫面在人腦中連接成一段動態視頻),至少需要5到10秒時間才能恢復視力。而如果不帶耳罩的話,這麼大的噪聲足以把人震暈過去。而顯然,這裡的人除了凱他們之外,沒人會想過要戴耳罩。

所以趁著震撼彈閃瞎他們狗眼,震聾他們狗耳的時候,凱帶著馬修做箭頭,帶著其他人衝了進去。

進去之後,沒說的,任何手持武器的人都一律擊斃。這是法律賦予警察的權力,警察在執法的時候,一旦感覺到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,都能開槍。非常的主觀,可這就是美國警察,所以在警察執法的時候,最好還是不要逞英雄,因為那樣非常容易挨槍子。這也是為什麼很多美國警察暴力執法打死人了,卻屁事沒有的原因。因為他們會辯解,那是因為他們感到生命受到了威脅,所以才開槍,至於是什麼讓他們感覺到威脅……那多了去了,反正總能找出理由。

反正美國警察和國內的警察不一樣,國內的警察開槍,必須要有切實的理由,國內警察的槍更多是起到威懾作用,能不開槍,就儘量不要開槍。

總之,這些都是悍匪,又手持武器,凱和其他人打死他們,絕對合理合法,就算美國總統來了,也沒用。

很快船艙裡的敵人,嗯,還持槍的敵人,就都被肅清了。至於那些還活著的,大多都老實了。不老實也沒用,真正腦子不好,都已經躺了,剩下的都是智商在線。

畢竟他們犯的罪,算不上死罪,伊利諾伊州也沒有死刑,只是坐牢而已。對這裡的大部分人來說,坐牢才是他們常態,甚至有可能,他們在監獄裡,比在外面還要適應。

“哇喔!”邁克把一個投降的匪徒用塑料手銬捆住之後,才抬頭看向船艙,結果這一看立刻被眼前的場景嚇了一跳。整個船艙都被改造成了實驗室,十幾張試驗檯上,除了琳琅滿目的實驗器材之外,就是滿滿的白色粉末。“嘿!馬庫斯,看來這一次你不用失業了。”

毒品找到了,雖然數量有可能會多了一點。這些傢伙早就開始了加工,雖然沒能將所有的‘五號’加工成可吸食的層度,但已經有一半已經成了成品,不知道上面會不會高興呢?畢竟毒品分量增加了,功勞也大了不是。

既然毒品找到了,那麼就該找始作俑者的麻煩了。

很快‘書呆子’就被帶了過來。這位仁兄富裕階層出身,名校畢業,什麼時候看到過這種血腥的場景,被帶進來之後,吐了幾分鐘才緩過來,可即便是這樣,他還是不敢看那些屍體。

“主謀是誰?”

凱讓書呆子指認主謀,結果這傢伙連看都沒看就直接搖頭說道:“他已經跑了,不在這裡。”

原來在凱帶人攻入船艙裡之後,那個傢伙就帶著自己的幾個心腹人跑了。這傢伙在船上有秘密通道,直接通往海上。這也是他為什麼要選擇這艘貨輪作為秘密據點的原因。

見抓不到那個富歇,凱也沒在意,重要的是毒品,再說了,他們抓到了這麼多人,總能從他們身上找到富歇的尾巴。現在毒品找到了,警探局有的是時間慢慢和那個傢伙玩貓捉老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