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4章 協議(第2頁)

鍾美惠為自己據理力爭,她最討厭那些重男輕女的家庭,說到義務盡孝的時候都是女兒的責任,說到財產全都要留給自己的兒子。

甚至還有很多網友說,父母把孩子養大,就必須盡贍養義務,至於他們的財產,想留給誰是他們的事。

但說這種話的人一定是家庭中的既得利益者,因為他們看不到這些女孩的難處,嫁人時讓夫家拿出了一大筆彩禮,結婚後多半要還賬,生了孩子之後更是要以照顧家庭為主,沒有多少出去工作賺錢的機會。

在利益分配如此不平等的情況下,女孩手裡根本沒錢,如果再要求她像家裡的男孩一樣贍養父母,那就是要向她的夫家繼續要錢。

即使他的

夫家能夠給錢,但苛責聲也會不絕於耳,最後只會讓女孩淪為整個夫家的罪人。

上一世她嫁給韓鑫的時候,她的父母不斷以各種理由找她要錢,讓她始終被韓鑫的家人詬病,每個人看到她都沒個好臉色,還可以把她像傭人一樣呼來喝去。

那樣被吸血的日子,鍾美惠不會再回去了,既然她的父母主動提出寫借條,那她乾脆就把這件事談清楚,把她的權利義務全都寫上,免得自己的父母之後後悔。

“嫁出去的女兒,潑出去的水,孃家的財產怎麼可能給你,這個家裡的一切都是你弟弟的,你想都別想。”

鍾美惠的父親用一種十分不可思議的眼神看著她,覺得自己的女兒在外面工作久了,心也野了,居然敢覬覦孃家的財產。

在他們老家,所有的財產都是歸兒子的,這是亙古不變的道理,怎麼能在鍾美惠身上開先例。

他對鍾美惠擺了擺手,讓鍾美惠放棄這個荒唐的想法,不然十里八鄉都得笑話他。

“那你們以後老了,病了,需不需要我養?”鍾美惠趁機追問,讓自己的父母給出一個確切的答案。

“有你弟弟在,用不著你,俗話都說養兒防老,難道我們還指望你給我們養老送終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