滄海而立 作品

975 皆玩太極(第2頁)

“內部的問題只是運行管理中出現的一些需要改進和完善之處,並非希望工程本身的問題。”

長達十天左右的審理結束了,但曾家輝回到京城兩個月過去了,遲遲沒有結果。此案為何遲遲未判決?其中有什麼奧秘或原因呢?對這一點,曾家輝倒是早有預料。因為按照香港法律規定,誹謗案一般應有陪審團。在市民中隨機抽選組成陪審團,人員水平參差不齊。此案專業性較強,涉及到財務等專業知識方面,雙方證據篇幅大。開庭時,法官提議不設陪審團,原訴被訴方都表示過同意,這樣做,庭審效率會較高。但在最後判決的時效上則相反。有陪審團時,由陪審團當庭判定,時間較短。由法官判決則要對控辯雙方的證據理由進行分析判定,要寫出詳盡的判詞,判決結果成為香港的判例。判決時間較長,這是正常情況。

這個等待宣判的漫長時期,內地、香港和海外華人都廣泛關注,這是因為希望工程這一事件本身備受社會關懷。青基會和參與這一案子的國內法律界人士,對香港法律制度還是給予了相當高的評價。當然從程序上講,在香港的這個訴訟案排期長和高額的訴訟費用,也應了中國一句老話:衙門八字開,有理無錢莫進來。

這個官司的訴訟費用高達六百萬港元。

三個月後,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港媒誹謗罪名成立,需賠償青基會名譽損失及善款損失共計一千萬港元。這個賠償額度遠低於預期,甚至比訴訟費還低,但曾家輝認為值得,因為裁決還給了青基會以清白!

不僅他這麼認為,當判決到達的時候,國家有關領導人也是這麼認為的,並親自打了一個電話對曾家輝表示慰問,“這事兒辦得漂亮!”

伴隨這個判決誕生的還有審計署對希望工程的審計報告,雖然仍採取了非公開的方式,但對希望工程及青基會的相關財務審計結果還是小範圍進行了通報,核心就兩點:一是財務方面確實存在問題;二是管理上確實存在漏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