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凌菲 作品
第303章 賬,總要清算的(第2頁)
“對了,你們家房子有房產證的嗎?”
“只有一本紅色的本本,是土地使用證,那本證在我姐那裡保管著,我姐聰明,當年我們被趕出來時,我姐去偷了我們的戶口本和土地使用證。”
她當年才十歲,就不懂得這些。
突然間失去雙親,她都不知所措,只知道哭,幸好有姐姐在。
因為微博熱搜的事,商太太早就知道海彤姐妹倆與老家人的矛盾。
但聽著海彤說起當年,商太太還是陣陣的心痛,又氣憤不已。
想想姐妹倆,一個十五歲,一個十歲,面對豺狼般的親戚,她們無力守住父母的賠償款,也守不住父母留下來的家產,只能在外面漂泊,相依為命。
商太太從女兒嘴裡得知海彤是閃婚的,據說是為了讓姐姐放心,海彤才會閃婚,從而搬出姐姐的家。
別人不能理解海彤的做法,商太太能理解。
姐妹倆相依為命十幾年,海靈當姐姐的已經習慣了護著妹妹,就算妹妹長大成人,有賺鈔能力,可以自己租房住的,但是海靈是不會放心的,總覺得妹妹在自己身邊,她才能放心。
除非妹妹嫁了人,有別人代替她愛護妹妹了,她才能放心。
這就是海彤閃婚的真正原因。
這就是海彤閃婚的真正原因。
體會不到姐妹倆之間那種相依為命,誰也離不了誰的感情,就無法理解海彤為什麼要以閃婚作為代價,搬離姐姐的家。
“有證在你們手裡,這就更好辦了。”
商太太拍著海彤的手,“放心,姨媽一定會幫你們討回公道的。”
“姨媽,我和我姐也能要回我爸媽留下來的房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