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衣唱大風 作品

二百一十三章 地獄(第2頁)

    到了七月,張芳、黃雲清二將領的庫糧也真的快吃完了,於是再去巡撫衙門要。當然,李經武三人除非瘋了才會再給他們一粒糧,任你如何威脅恐嚇就一句:要麼你們去殺賊、要麼乾脆直接殺了我們幾位造反獻城去投安邦彥。自己看著辦吧!

    去打安邦彥,這二位是無論如何也不敢的、殺官造反的下場是族誅,他們更不敢。於是張、黃二位選擇了第三條路:去搶百姓。

    李經武傻眼了。

    眾官三番五次去找這兩個禍害理論,他們起先拍著胸脯說一定徹查、後來是一推六二五地耍賴、到最後乾脆直接攤牌:給糧給錢,否則餓極了的亂兵我們約束不了!

    萬般無奈之下,貴陽官府出臺了一張史無前例的文告:許街坊、鄰佑等民眾在保長、里長的帶領下自衛,對“剝我士民膏血禍亂百姓”的亂軍可以當場格殺,而且,“受害人叫喚地方,地方不速救護同殺官兵者,立斬”!

    兵民互殺,貴陽徹底亂了。現在百姓們最大的敵人已不再是圍城的安邦彥,而是城裡大明自己的官軍。

    不過,這種本地守軍幫著居民抵抗“來援客軍”的亂象只持續了不到一個月——事態變得更加惡劣:苦捱到八月,本地守軍也斷糧了。

    萬般無奈的李經武流著淚發佈了“派米法”的告示。說白了,就是挨家搜,動手搶!“復得糧數六百餘石,則又倉鬥千石矣”。

    九月。

    拆官倉。

    為了防蟲鼠兼防水淹,官倉的庫糧都碼放在離地二三尺的木板上。拆掉所有木板蒐集落在地上嵌在磚縫裡的零碎,又收羅到積年陳粒近百石。這是全城最後絕無僅有的續命之物了,李經武下令:全部供應北門守軍,其他人等……各安天命罷。

    十月。

    “蛇、雀、鼠、蟲、糠、核、草、木、敗革……一切可填腹之物皆食淨盡”,終於,出現了“人相食”——“先煨死屍,遂烹活人”,貴陽城淪為人間地獄。

    至於張、黃二將,則早就開始吃人了。由於把持了城門防務,盤剝勒索出城逃難的百姓自是不在話下:每人繳納一兩黃金便許出離、沒錢的搶了行李滾回城裡等死、實在沒東西可搶了,那就殺人食肉——“敕橫兵殺食其肉,而勒各兵日輸人肉有差,以供都閒僕妾常膳!”命令部下士兵每天繳納人肉若干作為任務——無論災民還是原住民百姓,有些姿色的女眷大多被二將及各級軍官們趁機強佔,兵士們則包養娼戶,交換的代價便是人肉!劉錫玄將黃雲清稱為“貪惡大將軍”,並當面大罵:“黔人半死於賊,而全死於惡將耳!”

    時人有詩:孤城苦守歲雲徂,望斷援師淚欲枯。烽火連天雲黯慘,殭屍滿地血模糊。

    貴陽被圍近一年,城內四十餘萬軍民,至解圍時,生還者僅兩千人(一說兩萬人,後詳)。當然有戰死、餓死、病死的,不過,被守軍吃掉的更多。到最後,變成官軍直接入戶抓人殺來吃。這幫官軍不僅吃人,人肉還要賣錢:一斤人肉一兩銀,明碼標價——相比之下,米則貴多了,一升米竟值銀二十兩!每到夜幕降臨,烹煮人肉之火在城內四處燃起,貴陽城內無一處、無一夜不火光沖天。

    等到終於解圍,城裡活人剩的確實不多了。結合各種史料記載,個人猜測,軍民合計兩千人之說似更為確切,兩萬人可能是逃離的人返回後的統計數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