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芫美 作品

第七十五章 兵刑一體(第3頁)

 “為什麼刑部和兵部在西院還要有辦公室?”蔣淦是第一次看到完整的規劃圖,有些不解地問道。

 唐雲沛還沒開口回答,許緯辰先說道:“蔣大律師你近來主持刑部的司法改革,對樞密院、刑部、大理寺和都察院的職能關係,有什麼看法?”

 蔣淦想了想答道:“目前來說,都察院負責糾彈百官,刑部負責刑審,大理寺負責複核,也算是一種不錯的制度了。不過,這個系統和現代司法系統相比,還是有些缺憾的。如果我們把都察院比作紀委,大理寺比作最高法院,刑部比作司法部,那麼還缺一個檢察院,並且大理寺和刑部的關係也是錯位的。”

 “確實如此,所以才請你主抓司法制度改革。”

 “沒錯,我們希望調整一下各機構的功能,恢復隋唐時代大理寺負責刑審的舊例,而刑部則負責梳理法條、執行判決。樞密院作為最高司法機關,負責提起公訴、複核案件,這一點算是向英國學習,把’國王起訴’作為公訴的理論基礎。具體來說呢,民事案件在州縣審理,府裡複核結案,特別重大的報道布政使司審結。刑事案件情節輕微的,也是縣審府結,按察使派出僉事按季巡視。重大刑事案件要報按察使審理,凡涉及官員的,需由大理寺審理,罪行判決為死刑的,還要交樞密院複核。這樣一來,顯得比較完整和流暢了。”

 “這個改革方案我很贊同。西院建築規格實際上也是按這個目的來設計的。”唐雲沛說道,“刑部在西院的辦公室,實際上就是為了方便接收樞密院和大理寺的案卷,也方便給審判工作提供法條依據。”

 “原來如此。”蔣淦總算搞明白了。

 許緯辰又補充道:“還有啊,兵刑本來就很難分家,比如律例當中,有很大一部分罪行是要充軍的,充軍就要由軍事單位來接收。如果是充軍到衛所,或者遣發到屯墾兵團務農,都要樞密院接收處理。另一方面,軍事單位也需要有審訊機構處理軍隊的刑事案件。所以,兵部和刑部其實和樞密院在一處更合理,但習慣上六部都在一起,所以在西院裡給兵部和刑部留出辦事處的位置,會比較方便。”

 “這倒也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