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芫美 作品

第五十四章 從小事到大事

“呃……道理倒是不錯,可是以目前的條件,真的沒法在縣裡建銀行分理處啊。”常鎮業不無為難地說道。

 “我明白,所以我們也並不是想要馬上在縣裡建銀行分理處。”許緯辰笑著拍了拍常鎮業的肩,“我的建議是,先成立大明皇家陸軍銀行,有個名義就行,總部設在京城,隸屬軍機處總後勤室,暫時不必設立分支機構,只要在每縣縣尉所加派吏員一人,專司兵餉賬目,每年按時給士兵家屬發餉就行了。”

 “嗯……”常鎮業託著下巴想了想,“兩個問題,第一,餉從何出?第二,如何派發?”

 “好問題。”許緯辰讚歎道,“不愧是鎮業,一下子想到了關鍵。不過不必擔心,這兩件事都能解決。各地徵兵,徵召的是最低級的列兵和上等兵,年餉不過六兩,每縣每年二十人,三年就是六十人,總餉額三百六十兩,發一半就是一百八十兩。縣財政一年多支出一百八十兩,根本不叫事,可以先試行起來。將來哪個縣叫苦,我們再個別處理。等將來條件齊備了,再在縣裡設分理處,專門處理這類事情。”

 “至於派發,也不成問題。”項紹寬接著許緯辰的話繼續說道,“我們軍中的規定,士兵每季可以寫一封信,由驛站免費送回家鄉,家屬在指定日期到縣尉所認領,還可以請縣尉所的文吏代筆寫回信。我們只要規定在每年春季的信件日,由縣尉所給家屬發餉,這樣家屬跑一趟,就同時拿到了錢和信,不必節外生枝。”

 “好好好。既然如此,那就這麼定了。”常鎮業點頭稱是,又問道,“老許啊,我記得你在信裡提過,要對縣內機構作進一步的改革,現在有什麼具體規劃了麼?”

 “咦,我還正想說呢。”許緯辰說著,把臉轉向眾人,“明代縣衙形制,設七房一閣,七房之一是承發房,類似秘書處,或者說相當於朝廷的通政司,負責收納分發朝廷文書,其餘六房為吏、戶、禮、兵、刑、工,職能如同六部。一閣謂之架閣庫,相當於檔案館。除此以外還有一些佐雜機構,比如馬房、糧倉等等。”

 “對,縣衙看上去就是個微型化的朝廷,六部形制齊備,屬於麻雀雖小五臟俱全。”

 “是啊。可我們改革的目的,就是打破這種大小相仿的體制,讓縣級下屬部門更加專業化、具體化,釐清職責,提高效率。”許緯辰繼續解釋道,“之前復設縣尉所,就把兵房和一部分刑房的功能分割出去了。遍設縣丞之後,戶房的稅收職能和工房的水利職能也分到縣丞所。縣統計局承接了戶政、土地資料等統計職能。縣衙就保留人事管理、祭祀、營造、刑審等職能。這些功能打散了之後,將六房全面撤銷,縣屬機構採用科房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