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芫美 作品

第四十二章 黃冊與魚鱗冊

鄭克臧只對縣政改革的軍務部分有興趣,但許緯辰實際著力的卻是政務部分,一連向京城的軍機處發了十多份材料,介紹浙江試點的進展情況。

 毛淵明和常鎮業在上書房裡待著,除了處理日常的事務,指點朱和尭學習,就是彙總許緯辰的這些文件。

 縣政改革最主要的目的之一,就是嘗試突破“皇權到縣”的極限,爭取將朝廷的力量再深入一級,至少部分到達縣以下的層級。因此,這次縣政改革的內容就包括了區劃改制和縣衙改制兩部分。

 相較而言,區劃改制是一個不得不進行的改革——其實明朝嘉靖之後,大明皇帝自己也在改,清朝入關之後同樣在改。追溯到源頭,是朱元璋時代制定的“裡甲制”完全崩潰。

 用現代人的眼光看,“裡甲制”是個非常奇葩的制度,反映出朱元璋異於常人的奇特腦回路。簡單地說,就是將老百姓每一百十戶編為一里,推丁糧多者十戶為長,餘百戶為甲,共分十甲。這是一種比較原始的編戶齊民方式,但令人不可理解的是,這套制度既不考慮人員遷徙,也不考慮土地買賣,運行一段時間之後,就會出現“一里之地,滿縣紛飛,滿縣之田,皆無定處”的情形,甚至跨縣、跨府、跨省佔有田地的現象也所在多有。從明朝中後期開始,大明朝廷自己也開始尋求改善裡甲制,但始終沒有找到最好的方法,後來大明稅賦不足,裡甲制崩潰也是原因之一。清朝入關之後,嘗試以地為依據進行基層劃分,但全國各地標準千差萬別,都、鄉、區、裡、鎮、扇、甲、社等等不一而足。而且清朝存在的時間不長,期間戰亂不止,很多事情都未曾真正啟動。

 現在在浙江試點的就是新的區劃制度:實行城鄉二元管理的坊町制和鄉社制。凡一縣之地,分為廓內、近郊、鄉里三類地方,廓內和近郊視為城區,鄉里視為農村。

 坊町制針對城區和縣內有一定規模的市鎮。凡縣城城廓以內,視人口多寡,分為四個或者六個坊,但不建坊牆,以街道、河流等為界。縣城城廓以外,鄰接城牆延伸出去的居民區,以地形各自不同,最多分為八個町。縣內遠離城廓的市鎮,以五百戶以下為鎮,視同一町,五百戶以上為市,視情況分設二町或者多町,派設巡檢司管理,若是超過兩千戶的大市,則加設撫民縣丞。

 鄉社制則是針對農村。將一縣之地分為八至十六個鄉,每鄉下設五至十個社。社以自然形成的居民村落為準,村落較小時可將鄰近村落合併,散住居民劃入鄰近村落。每社由百姓公推社長一人,承辦縣衙公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