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顏令雪 作品
第九百五十四章 好呀
看著陳晨又遞過來的薯片袋,沒有動。
她來的時候,母親給她一百五十元,去掉要交的伙食費一百二十六元,今天來的時候坐車的5.5元,她現在還有18.5元。
留下5.5元坐車,她可支配的錢只有13元,其中有5元要留著的買生活用品紙筆什麼的。
還有8元,其中的4元,她是準備在月底回家的時候陪譚琳,咳咳,當然,如果月底回家的時候,譚琳剛好還願意和她一起回家的話。
顧玥眼角餘光朝東北方的譚琳瞟了一眼。
都說來而不往非禮也。
前天回家的時候,譚琳給她買了她喜歡看的《民間故事》,這次月底回家,她也想回禮一下。
畢竟,她也是懂規矩的人!
至於還多餘的4元,她是想月底回家的時候喂小豬的。
這個習慣,她從小學五年級就開始養成了,在別人家的孩子拿著壓歲錢買零食玩具吃的時候,她則拿一半拿去買書,另一半存起來喂小豬來。
這習慣在初中的三年也一直堅持著,雖然,以前每週媽媽給的零錢也不多,一週三四元,但是,她本來就帶飯拿的,去掉正常需要買的筆紙之類的,所以,錢,基本上也就存下來了。
現在為止,已經快200元,差4元。
已足夠她在初中一學期的學費了呢。
咳咳,現在高中了,已經快夠兩個月的伙食費了呢。
她可沒有多餘的閒錢拿去買薯片吃呢。
家裡也沒有刻意給她灌輸過要過度節儉的觀念。但是,她知道,哥哥也在讀高中,以後她和哥哥也還要讀大學呢,家裡要用錢的地方多著呢。
雖然爸爸有工作,在村裡,也算是很體面的,但是,也只有爸爸有工作,母親在家裡還操持著呢。
她一直也知道,家裡條件比其它同村的好一點,但是,也只是好一點而已。
她為什麼要把有限的資源浪費在無效的零食上呢?
“跟我還客氣呀,你嚐嚐看呀,我和譚琳都喜歡這個口味的。”
陳晨的大嗓門在宿舍裡又響了起來,把顧玥飄飛的思緒又拉了回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