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凌菲 作品

第269章(第2頁)

    妹妹說的,該要爭取的,都要爭取。

    海靈還有錢給兒子買奶粉,但兒子是周洪林的,周洪林也有責任養孩子,跟他要錢買奶粉,那是天經地義的事。

    “一天天就知道跟我要錢,我又不是開銀行的,又沒有印鈔機,哪來的那麼多錢?有本事的,你自己賺錢去,就知道吃吃吃,都胖成球了,醜得像八怪。”

    “你以為我很輕鬆?家裡什麼都靠我,我那點工資自己都捨不得花,你還天天跟我要錢,讓我壓力山大。”

    海靈就像聽不到他的抱怨似的,堅持地道:“奶粉錢,現在轉過來,我等會兒收不到奶粉錢,就帶著陽陽去公司找你要錢,我問問洪總,你的工資是否不夠養家?”

    周洪林在電話裡又罵了幾句,才不情不願意地道:“行了,奶粉錢要多少?”

    從他說服海靈辭職離開公司後,他就不願意讓海靈再回到他們曾經共同上班的地方,特別是現在的海靈又胖又醜,公司裡很多職員都跟海靈共事過的。

    海靈這樣的尊容,會讓他覺得丟臉。

    當然,他還怕海靈去了公司聽到一些風言風語的。

    他還沒有做好離婚的準備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