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2章 小志(第2頁)

  阿彩還是有些擔憂,生怕王妃出什麼事。

  眼見著這個丫頭的倔脾氣上來了,她只能對阿虹道:

  “那好吧,阿虹先回去熬藥,阿彩陪我走一趟。”

  聽到這話,阿彩的臉上才算是露出了笑容,她把手裡的烏雞塞到阿虹手裡,又囑咐她幾句,這才跟著洛藍還有小男孩快步走遠了。

  小男孩路上時告訴洛藍,他叫小志,從小沒見過自己的父親,母親靠著替人縫縫補補掙些銀子貼補家用,家裡養了三隻老母雞,平時下的雞蛋也拿去賣錢,家裡的日子還過得去,只是娘給他買筆墨紙硯是筆大花銷。

  他一路嘀嘀咕咕,看來是個很健談的小孩子。

  洛藍忍不住問道:

  “你識字嗎?”

  “識啊。”

  小男孩直接自信的回道:

  “我娘識字,所以她從小就教我寫字,我娘說了,我長大了要考取功名,給她爭光,給她掙銀子,讓她過上好日子,對了,我還會背三字經,論語,詩經,百家姓呢。”

  看著他一臉傲嬌的樣子,洛藍突然對他的娘很感興趣。

  一個女人,帶著一個孩子,竟然還識字。

  這個年代,識字的女人不多,一般普通百姓家的女子是不會被送去學堂,識字的,認字的,要麼是官家小姐,要麼是大戶人家的小姐。

  她們走了好遠的路,穿過幾條巷子,小志才手指著不遠處的一棟破舊的院子說道:

  “那裡,就是我的家了。”

  看著那搖搖欲墜的房子,洛藍對住在這裡面的女人又多了幾分敬佩,她在這樣的環境中還要讓自己的孩子識字,真是位偉大的母親。

  大門敞開著,估摸著看這裡窮成這樣,小偷都不會來,再說那道門,關和不關似乎也沒有多大的區別。

  小志剛進院門,便開始喊道:

  “娘,我回來了,我帶郎中來了。”

  一會功夫,裡面一個聲音傳了出來,

  “你這孩子,不是叫你別找郎中嗎?你偏找,你下個月的筆墨紙錢花光了怎麼辦?”

  說這話時,女人從屋裡走了出來,她看到洛藍時先是一愣,隨後好奇的問道: